今年伊始,很多设立香港公司的跨境电商卖家都收到了服务方提示的审计要求。根据港府最新发布的规则来看,强制审计已成必然,以往常见的零申报、壳公司的做法或将成为历史。
除了显著的成本上升外,跨境电商是否需要香港离岸公司这一问题再次引发了思考。
行业发展初期,因为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,导致跨境电商企业无法以B2C的方式进行出口申报。基于此,很多卖家选择了离岸公司作为海外销售平台,将交易的实质变更为B2B2C,以境内一般贸易方式进行出口。这一模式解决了跨境电商的出口报关问题,但是大家往往忽略了香港公司的税务风险。
很多卖家在使用香港公司时,往往并不在香港公司主体进行成本结算以及纳税申报,取而代之的是将资金流通过各类支付渠道予以支付和截流。这就很像前些年境内企业利用支付宝、微信进行结算,并不记录在公账上,从而达到不纳税的效果。但是这一行为本身已经涉及偷税、漏税的税收违法行为。
随着港府对于无营业的“壳”公司强制审计要求的落地,卖家们应当更为关注相关的合规性风险。具体来说:
1、选择一般贸易出口情况下,应当制定合理的报关价格,低报意味着利润的截流,触发后期资金回款风险。
2、因为境内公司与离岸公司的强关联关系(因为往往只有一家离岸公司作为对手方),因此离岸公司的税务风险同样会对境内公司主体产生连带作用,并未从根本上降低合规风险。
3、严格意义上来说,离岸公司与境内公司的交易架构需要满足一定的监管要求,切忌选择所谓的“零”税负模式。
4、当境内公司与香港离岸公司存在服务贸易时,一定要依据合理的商业目的以及价格,不能单纯地把服务贸易当成利润回流的工具。
捷境认为,虽然离岸香港架构是目前最为常见且常用的一种架构,但是绝对不是未来的最佳路径。从业务本身出发,还原真实的业务场景,充分享受相关合规政策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。
仅就无票采购业务来说,目前各地政策已经支持跨境卖家以9610方式出口申报,可以享受无票免税,避免了视同内销的问题。此外,相关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申请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。相较于传统的香港离岸公司+买单出口模式,无论是效果还是合规安全性上都具有相当大的优势。那么,在这种情况下,香港离岸公司存在的重要性或许会进一步降低。